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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金融工作办公室 时间:2023-02-06

           

             一、工作开展情况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决策部署方面

            今年以来,盟金融办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全面落实自治区金融办主任视频工作会议和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截至12月末,全盟辖内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01.3亿元、贷款余额109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10.9%,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度持续提高。

            (一)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一是扎实推进“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行动围绕全盟重点项目、绿色产业、制造业等领域,对项目融资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编制形成《2022年锡林郭勒盟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册》,推送给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项目融资推送及跟踪落实机制,按月调度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对接情况,推动信贷资金落地。今年以来,各银行累计为阿巴嘎旗绿能新能源、蒙能东苏达萨风电等重点项目投放贷款187.1亿元,同比多投43.3亿元,增长16.4%,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5个百分点。截至12月末,全盟中长期贷款余额750.2亿元,同比增长9.7%,拉动全盟信贷增速6.8个百分点。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①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印发《锡林郭勒盟2022年提升金融服务系列活动工作方案》,通过设置农牧区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点、组建金融乌兰牧骑小队等方式,深入农村牧区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②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减羊增牛”战略,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截至目前,全盟农牧业贷款余额340亿元,同比增长15.7%。③鼓励涉农金融机构深度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数据资源,依托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开发推广“兴农快贷”、“乡村振兴助农贷”、“肉牛e贷”等一批针对农村牧区小额快贷类信贷产品,提升农村牧区信贷获得率。推广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草场承包经营权抵押、活畜抵押贷款等特色金融业务,为涉农企业和农牧户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今年累计发放草场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141笔6126万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34笔、5.4亿元,活畜抵押贷款4.4亿元。⑤牵头开展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低问题整改工作,会同盟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部门指导相关旗县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风险补偿金平均放大比例由2021年末的2.3倍提高至5倍,盘活闲置风险补偿金2900万元。持续深入开展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工作,受众人数达6.2万人次。

            三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联合盟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发展绿色金融助力锡林郭勒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绿色产业融资项目库,做好推送项目融资进度定期反馈、统计工作。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金融、发改、财政、能源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增进政策交流与信息互换,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全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碳减排贷款24.6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贷款29.2亿元,预计可获得央行资金支持44亿元。

            (二)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2022年度企业融资需求摸底调查。根据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动态更新融资项目库,及时推介给各金融机构,并按月进行跟踪对接。今年以来,向全盟银行、担保机构推送《2022年肉食品加工企业融资需求表》《2022年全盟知识产权融资质押需求表》《2022年全盟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等9类融资需求信息,涉及有效融资需求80.97亿元、企业507户(次)。

            二是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鼓励辖内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帮助企业纾困发展。2022年,全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945户(次)受困企业到期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14.5亿元,其中,普惠小微企业925户、金额12.8亿元,占比分别达到97.9%和88.6%。

            三是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强化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服务。2022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38.77亿元,同比增长19.2%。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1.73亿元,同比增长27.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6.9个百分点。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1732.4万元,占全区的20.9%。

            四是推动落实国家贷款利率下调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国家利率下行政策,发挥市场利率定价机制作用,推动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2022年,全盟企业贷款利率分布整体向低利率区间移动,12月,全盟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5%,同比下降了0.7个百分点。

            五是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服务质效。督促和引导各融资担保机构落实稳住经济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融资担保增量、扩面、降价。截至11月末,全盟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7.6亿元,在保户数6564户,同比分别增长31.51%、60.29%;平均担保费率0.67%,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

            (三)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一是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充分发挥金融风险研判会商机制作用,按月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针对风险点,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各地和相关金融机构妥善处置。

            二是继续实施《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推动银行业不良贷款持续“双降”。截至2022年12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5.7亿元,不良贷款率1.43%,分别较年初下降35.4%和1个百分点。

            三是扎实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①协调地方政府、司法及相关部门,综合施策,加快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事宜。督促指导二连农合行、太旗鑫源村镇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目前,太旗鑫源村镇银行、二连农合行各项核心指标均已达到“脱高”的监管要求。②会同盟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积极处置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隐性风险。针对蓝旗汇泽村镇银行风险点和突出问题,实时调整工作措施,建立周双报制度,及时了解村镇银行主要指标变动情况。同时,要求发起行及汇泽村镇银行落实主体责任,逐笔摸排存量贷款风险,建立不良贷款台账,全力压降不良贷款。

            四是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①成立全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组建盟行署办公室、盟财政局、盟金融办、盟人民银行、盟银保监分局等5个工作专班,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合力推进全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各旗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金融领域专项整治。②制定《锡林郭勒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锡林郭勒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整改工作进展台账,对专项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按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大问题整改落实,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率达到98%。

            五是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通过“全区地方金融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对三类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实时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严格审核地方金融组织变更备案材料,并上报自治区备案。组织相关旗县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持续清理整治“空壳”“失联”机构,引导非正常经营机构退出行业市场。

            六是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新梳理调整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召开全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对“处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自治区监测预警平台推送的风险企业专项排查。配合做好河北卓达集团和天津“蓝天格锐”案件稳控工作。完成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1条问题线索进行整治,实现了排查线索破零和问题整治清零的目标。

            (四)推动化解职业学院及部分旗县政府债务问题

            一是协调金融机构,推动职业学院贷款降息、展期、债务置换等工作。配合职业学院多次与辖内相关银行及其上级行对接,全力争取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置换学院高息、短期存量债务,化解学院偿债压力。其中,鄂尔多斯银行10年期1亿元贷款已发放到位;蒙商银行8年期1.75亿元贷款已上报总行,近日上会审批。

            二是协调相关金融机构,推动多伦县、正蓝旗部分中长期贷款展期、降息。目前,盟建行通过下调“银政通”项目贷款利率、调整还款计划两种方式,缓解了多伦、蓝旗还贷压力。盟工行同意将多伦县棚改项目贷款利率整体下调至4.35%,已上报自治区分行。

            (五)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一是组织各旗县市(区)开展辖内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更新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二是组织重点培育企业参加资本市场政策知识线上线下培训,累计开展培训12期。

            三是做好本土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对重点培育企业上市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积极推荐羊羊牧业、坤元太和、唐合科技等企业申报纳入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其中,羊羊牧业、唐合科技已通过筛选。推动唐合科技、坤元太和在内股交天骏板挂牌。落实自治区上市主办行协同服务机制,推动羊羊牧业与自治区工行、中行、农行等银行签署上市主办行合作框架协议,获得信贷支持6400万元。

            四是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推动羊羊牧业与自治区产业扶贫基金、盛股基金和北京经开区股权基金对接,共达成投资意向1.5亿元;坤元太和申报自治区产业扶贫基金二期投资5000万元。

            (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版方案工作任务,做好金融支持科技企业融资工作。①建立科技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科技企业贷款绿色通道的通知》,梳理62户科技型企业有效融资需求并推送至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②建立由金融办、科技局牵头,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共同参与的会商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服务科技型企业工作合力。③会同科技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深度和广度,并将支持科技型企业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纳入全盟金融工作奖励范畴。④推动银企专项对接,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投放。今年以来,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25.2亿元,截至目前,贷款余额33.5亿元。⑤推动银行业机构落实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使用科技创新再贷款12.9亿元。

            二是做好“获得信贷”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根据2021年度“获得信贷”评估反馈情况,围绕企业融资便利度、合法权利度、信用信息深度等二级指标,从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首贷户”及信用贷款投放、推广使用“信易贷”“银税互动”等线上融资模式、用好央行各项再贷款、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开展不良贷款专项清收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按月调度营商环境整改提升事项进度,协调各责任单位对标自治区评估反馈报告,制定获得信贷评价指标任务整改提升台账,推动工作落实。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接服务,筛选优质客户,为现场填报提供企业全量样本名单做好准备。11月15日,集中骨干力量,高质量完成自治区营商环境融资服务指标填报工作。

            三是做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牵头制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安排,加大开展中小投资者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协调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做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

            四是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举办全盟“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训班,提升盟、旗县市(区)金融办干部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从信贷产品、服务创新、贷款流程、政策解读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调度会,要求盟人行、银保监分局、银行业协会及部分金融机构定期发送营商环境相关信息,由金融办统一编发,加大金融营商环境宣传力度。累计发布营商环境相关信息251篇,被行署门户网站采用6篇、行署营商环境专栏采用5篇、盟发改委门户网站采用7篇。

             ——本年度主要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完善《锡盟金融办党组政治责任清单》《“一把手”政治责任清单》和《分管领导政治责任清单》,推动党组及班子成员知责明责、认真履责,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廉政建设。①年初召开锡盟金融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么永波书记在中共锡林郭勒盟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锡林郭勒盟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对盟金融办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双百”攻坚常态化制度化、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岗位权力廉政风险防控、“整治两化问题、提升工作质效、净化政治生态”等专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③印发《锡盟党组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④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岗位权力风险防控工作,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

            三是强化思想建设。①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作用,在思想建设上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截至目前,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盛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等形式,结合“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督促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大精神。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订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等内容,开展自学、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等活动,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引领,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坚持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带领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截至目前,支部集中学习讨论1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落实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讲党课、谈体会。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党员突击队驰援二连浩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锡林浩特市疫情防控任务。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①健全机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中共锡林郭勒盟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办法,制定《公文处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6项制度,形成依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②制定印发《锡盟金融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倡导过好“廉节”。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制定《锡盟金融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坚持将民族工作与金融办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牧民生产生活的“活水效应”,为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忧患意识。修订《中共锡林郭勒盟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印发《中共锡林郭勒盟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锡林郭勒盟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构建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等网络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

            (四)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宜,审定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动领导班子及成员从思想上行动上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全过程。制定和完善了涵盖党组工作、民主决策、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档案管理、调查研究、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改革等工作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思维不断促进金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党组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谋划、推动和落实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重点内容,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制定盟金融办普法责任清单,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今年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716次。

            在总结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办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工作还需提质增效,在协调金融供给与需求、推进金融风险防控、推动资本市场建设、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和差距。二是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党建对业务工作的统领作用发挥得不够明显。三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还要下功夫,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推动新发展的能力素质还需提升,机关文化建设还需加强。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锡盟金融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金企对接。持续推进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政金企对接活动,畅通融资渠道,确保有效融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动态更新重点项目、小微企业、绿色产业、科技企业等领域融资需求,常态化推送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融资需求跟踪落实机制,强化定期调度,做好信息统计,确保对接成效。

            (二)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一系列普惠金融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确保普惠贷款“增量、扩面、降价”。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运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根据企业差异化金融需求,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用好“银税互动”、应收账款、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等融资服务平台,创新抵质押模式,提高首贷、信用贷获得率。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惠金融,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和农牧户增信服务

            (三)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以党的二十大为指引,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引导金融资源瞄准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用足用好国家金融政策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贷款实现投放。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建立绿色领域重点客户白名单,发挥项目融资推送和跨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加强政策交流和信息互换,扩大绿色金融服务范围和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发挥大数据等先进科技在绿色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作用,探索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林业碳汇等权益质押类贷款业务。

            (四)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围绕“科技兴蒙”行动,强化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发挥金融服务科技企业联席会议作用,强化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完善融资信息数据库。强化科创类企业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针对科创企业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研发贷等业务,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充分发挥银行、保险、非银行金融机构优势和特点,根据科技企业生产经营周期,采取灵活的利率定价策略和利息还付方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长效机制。

            (五)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挥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健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长效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质特色产业支持力度,确保农牧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积极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低息资金。依托绿色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以农牧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优势特色产业旗县设立特色专营服务点,不断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开发推广针对农村牧区小额快贷类信贷产品,提升农村牧区信贷获得率。推动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六)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定期研判全盟金融领域风险,持续推进清收处置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和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稳健发展。做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常态化整治金融乱象。

            (七)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推荐坤元太和、唐合科技纳入自治区“天骏服务计划”进行上市培育,争取坤元太和完成内部规范及股改工作,推动羊羊牧业在北交所上市报辅。力争羊羊牧业、坤元太和2家企业意向基金投资项目落地。跟踪银泰黄金筛选并购目标资产情况,实现企业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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