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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发挥好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优势作用,5月31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人员暨人民调解员线上培训。全盟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部门全体人员,司法所全体人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计358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于波对年初以来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苏丽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逻辑与核心要义》为题进行了授课辅导,赤峰市松山区信访局局长莫津民结合二十多年调解工作经验,从调解案例导入,深入浅出讲解了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的理解,基层人民调解员的能力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下步工作中,全盟司法行政系统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凝心聚力,履职尽责,扎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