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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林郭勒盟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0-17 09:4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止。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成效  

          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了主动公开,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盟金融办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根据我办职能职责和业务范围,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信息查阅咨询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并在金融办门户网站中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和完善。  

          (三)极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开质量。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办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加强宣传,并不断加快政府信息分类、梳理、编目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截至20171231日,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业务类信息42条,其他类信息53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金融政策法规、机构设置职责、办事程序、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金融数据统计,三公经费等,凡是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需要了解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形式。在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我办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开设了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栏目;并在办内公共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通过墙报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电话申请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我办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牧区和蒙古语阅读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