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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署办公室工作职责

        来源: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13 15:53
         一、 主要职责

        (一)协助行政公署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盟工作情况。根据行政公署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对行政公署重要工作部署和行政公署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行政公署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行政公署、行政公署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行政公署工作报告、行政公署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行政公署党组、行政公署会议及行政公署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行政公署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行政公署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行政公署重大活动的组织和行政公署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务的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行署各部门单位请示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行署领导审批。

        (六)负责行政公署和行政公署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行政公署及行政公署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行政公署各部门、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行政公署决定事项及行政公署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行政公署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行政公署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行政公署、行政公署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盟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十)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盟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盟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一)负责行政公署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十二)统一管理和协调盟政务服务局。

        (十三)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行署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盟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行署办公室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承办行署召开的全盟性会议和行署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负责处理行署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及时上报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行署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二)秘书二科

        指导全盟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行署和行署办公室文电办理。负责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机要通信、保密等工作。组织对以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审核以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三)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部门预决算编报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综合一科

        负责行署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审核和政务活动安排。调度和报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行署党组日常工作。

        (六)综合二科

        联系发展改革、财税、政务服务、应急管理、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常务副盟长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办理常务副盟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工作。负责行署办公室党组日常工作。承担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综合三科

        联系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林草、扶贫开发、科技、供销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副盟长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办理分管副盟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工作。

        (八)综合四科

        联系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金融、交通运输、机场铁路建设领域和人民防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副盟长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办理分管副盟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工作。

        (九)综合五科

        联系工业经济、能源开发管理、环境保护、商贸流通、对外开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副盟长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办理分管副盟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工作。

        (十)综合六科

        联系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市场管理、民政、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民族事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副盟长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办理分管副盟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和督办工作。

        (十一)综合七科

        联系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副盟长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办理分管副盟长工作范围内的调研、协调、督办工作。

        (十二)调研室

        组织或参与行署重要会议盟长相关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研究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方面重大理论、政策,围绕行署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十三)督查室

        对行署重大工作部署、会议议定事项及行署领导指示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盟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督查督办行署工作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盟委、行署交办事项以及网民留言答复工作。负责联系全盟政府系统绩效考核工作。

        (十四)信息科

        联系全盟政务信息工作部门,承担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围绕行署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各方面重要政策信息,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负责组织开展全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协调办公平台应用及管理工作。

        (十五)翻译科

        负责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公文及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负责盟蒙古文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对13个旗县市(区)蒙文翻译业务指导及蒙古文网站运维的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十六)行政管理科

        负责盟直机关办公用房调配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承担行署办机关安全保卫、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应急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盟党政大楼

        联系方式:0479-82750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旺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