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锡林郭勒盟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2年,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局工作会议、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效益,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一、贯彻落实《纲要》《条例》实施
加强《纲要》《条例》对外宣传,做好《纲要》《条例》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的宣传解读。各旗县市(区)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纲要》《条例》。
二、扎实推进标准化实施战略
(一)加强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凝聚广泛共识和力量,形成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绿色发展的标准供给,大力助推农牧业领域、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
(三)各旗县市(区)局加强区域、行业等标准化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聚焦《纲要》重点任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盟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助推我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旗县市(区)局要积极培育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建设中的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四、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
(一)坚持“以用促制、制用并举”原则,于下半年开展202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增加先进标准有效供给。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资源节约、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地方标准立项、制订等工作。
(二)鼓励标准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建立技术、专利、标准、品牌联动创新机制,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培育形成知名品牌。
(三)鼓励在绿色、节能以及政务服务、物业、养老、现代物流等领域持续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推进对标达标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
(一)按照《2022-2024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标达标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引导更多企业开展产品或企业标准与国内先进标准、行业先进标准进行比对,推动强化先进标准实施,提高我盟标准与先进标准一致性水平,支撑产业链质量提升,高效益发展。各旗县市(区)局要主动对接本地区相关部门,选择标准化基础较好、市场份额较高的行业,积极参与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形成浓厚对标达标氛围,年培育5-10家参与对标达标提升行动。
(二)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深入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企业标准。旗县市(区)局要鼓励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示,加强对企业对标流程、对标线上操作指导,推动更多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同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每季度末的25日将新增数据统计并上报盟局。
(三)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22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领域,鼓励相关企业参评国家、自治区企业标准“领跑者”。
六、推进、培育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一)继续推进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牧业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业试点、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的推广工作。
(二)积极组织参与2022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区申报工作,各旗县市(区)局应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行业实际,推荐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盟局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开展调查和培育,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择优推荐到自治区局。
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原则和要求,开展盟级企业标准、企业商品条码监督抽查工作;配合自治区局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到的企业标准、商品条码进行监督检查。
八、加强宣传工作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标准化知识,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二)组织开展“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