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锡林郭勒盟行署召开第35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锡林郭勒盟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会议由盟委副书记、盟长罗青主持,支队长王福泉参加会议并作汇报。
会上,王福泉支队长重点汇报了《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出台《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消防执法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增强全盟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规范性。
《办法》共计26条,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原则、管辖分工和成员组成,明确了调查组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和调查时限,对火灾事故责任处理、整改评估进行了细化,特别是在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等方面做了细致规定,便于调查人员的学习和使用。出台《规定》,有利于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通过查清火灾原因,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火灾防范的意见和措施,推动精准治理、精准防范,维护全盟的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