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对标国家和自治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相关文件精神,以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增长,为全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了重要支撑。
这些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建立留抵退税计划上报及资金预拨机制,实现逐月预拨、滚动清算,让“含金量”十足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一杆子插到位”;对预算执行进度排名靠后的部门和旗县区“点对点”跟踪督办,按周调度,按月通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专项债券资金库款单独调拨、进度定期督导、项目适时调整机制,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尽快形成实物量;为一批市场主体提供融资贷款担保资金,带动有效投资,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全面推行使用政府采购“一张网”,通过减流程、降成本、优环境扶持企业发展,激发经济活力。上半年,包头市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8%,增速位列全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