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专题 > 指令公告

        锡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2022〕1号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2022-01-11 14:27:00
        【字体:

        近期,国外疫情持续高发,国内多个地区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加大,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在即,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请广大居民朋友在落实好2021年12月23日《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同时,严格落实如下防控要求:
        一、履行主动报告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朋友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如本人或获悉他人有12月26日(含)以来天津市旅居史,或河南、西安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其他区域旅居史,或出入过高风险场所、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人员的相关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时刻关注健康状况
        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其他区域旅居史人员及其同住人员要做好日常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本人和同住成员不外出,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
        从高风险地区来返锡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中风险地区来返锡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一律集中隔离;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其他区域来锡盟人员,均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立即就近检测。如接到相关核查电话通知,本人和同住人员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朋好友,不收发快递,配合属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四、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坚持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分餐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不聚餐、不聚会、不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确需前往的,需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备批准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

        关注锡林郭勒盟政务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