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油品储运销、无组织排放治理管控力度,完成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完善工作,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99%以上;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划定、立标、治理”任务,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完成10家重点排污企业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实现全流程监管。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年度整改任务。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托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8家企业签订环保管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