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45号)文件要求,不断加强锡盟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各地做好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基本的康复救助,5月13日至5月17日,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由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副主任王海滨同志带队组成的康复指导组,分别到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残联开展首期残疾儿童康复指导工作。
指导组分别深入苏木乡镇及嘎查村,走进每一个贫困残疾儿童家庭,对0_7岁残疾儿童进行了1对1家庭康复指导,为每名孩子进行功能评估,并针对家长的康复愿望,提出了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康复意见。同时,指导组为残疾儿童建立康复档案,在康复指导后将儿童信息录入精准康复数据库,为全盟康复工作建立规范化的操作流程。

通过此次康复指导工作,使残疾儿童在得到应有的康复指导的同时,让残疾儿童家庭在黑暗中看到了的希望,尤其对从未接受过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来说,康复指导服务就是雪中送炭,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接下来,指导组将分阶段开展对其他九个旗县的残疾儿童康复指导工作,实现2019年度全盟残疾儿童康复指导覆盖率100%的任务目标,使我盟残疾人康复工作不断买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