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残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和“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今年全盟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盟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残联工作,为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推进全盟残疾人小康进程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能力建设
1. 加强残联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宗旨,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学习,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盟委的七个方面要求,严肃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带队伍、团结和谐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2.继续在全盟残联系统开展“多听听残疾人的声音,多看看残疾人的状况,多想想残疾人的不易,多帮帮残疾人的需求”的“四多”活动,实现残疾人在哪里,残联组织就建到哪里、服务到哪里,真正让残疾人能够看得见、听得着、找得到、够得上。
3.继续实施 “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并进行回头看。在认真总结“基础管理建设年”“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在工作中要做到:一是查管理制度缺失,纠正无规可循问题。认真查找残联基础管理制度、基础数据管理、资金项目管理、机构队伍管理、理事会和专门协会工作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纠正工作中存在的无章可循、无规可守问题。二是查规矩执行效果,纠正管理失范问题。用制度和规矩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推进工作,纠正管理不严格、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三是查基础数据底数,纠正不严不实问题。建立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为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供基本依据,为决策部署和工作落实提供一手资料,为做好残疾人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为检验评估各级残联工作成效提供重要参考。
4.制定实施旗县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快推进残联综合服务平台、“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平台等建设。
5.旗县市(区)残联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对未来五年残疾人工作进行全面布局,制定工作落实的保障政策和措施。及早制定地方《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和措施,四月底出台这两个文件。
6.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完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和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残疾人事业科学化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残联系统网站建设,推动建立“互联网+残疾人服务 ”平台,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7.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残联《实施方案》和盟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残联工作和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抵制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大胆创新,为残联改革创新提供新经验。
8.年内对“十二五”期间涌现的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扶残助残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二、残疾人康复
1.按旗县市(区)地区覆盖人口,全面落实人均1元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康复经费可用于社区康复建设,康复档案建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辅具适配补助等。康复资金使用要合规合法、严格审批,不得挪作他用。
2. 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社区康复室、苏木乡镇康复站,医院康复科。以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施残疾人康复器材进社区、进家庭。全面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社区康复服务涵盖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内容:残疾人康复需求诊断、筛查,康复档案建立和动态管理,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康复知识宣传和普及,转介服务等工作。嘎查村、社区康复室建设,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捷、及时的康复服务。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配套建立康复室(科),各地要拓宽视野和思路,利用一切可用的社会资源开办工疗、娱疗、农(牧)疗、日间照料等康复站、点,为残疾人提供有相关需求的康复服务。
3.遵循实用实效原则,各地年内要至少举办一次对康复管理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康复工作志愿者、残疾人及其家属培训工作。培训要有记录、有名单。
4.继续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对14岁以下的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智障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筛查,符合条件的可到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免费康复,符合救助条件的可由本户主申请,逐项办理手续,填报《康复救助审批表》由旗县市(区)残联审核同意后报盟残联康复部。
5.要全面做好持证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工作,特别对1、2级重度精神疾病患者要加强监护,落实专项康复经费,实施救助。
6.全面做好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的申请、报送工作。辅具适配应由本人申请,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把关,旗县市(区)审核配发。轮椅辅具可由盟、旗两级筹资配发。
7.继续实施残疾假性肢体免费制作适配,各地应认真筛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残联康复部和辅具中心,由辅具中心实地筛查确定适配对象。
三、教就工作
1.全面做好特殊教育。
(1)认真落实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补贴政策,各地残联要把持有残疾证的入园残疾儿童姓名、残疾类别、幼儿园名称、园长联系电话登记上报盟残联教就部。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残疾学生的资助。继续对当年考入的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各地申报时要严格把关,申报时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卡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残疾学生(家长)的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并上报。
(3)积极推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或随校设班的特教模式,力争使有能力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受到同等教育。各地要对已入学和未入学的残疾儿童进行实名制和残疾类别登记,重点做好盲、聋(哑)、智障、孤独症、脑瘫儿童入学和未入学实名制登,记并对未入学的说明原因。
2.全面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1)各地要加大与政府及政府机关的协调力度,协调人社、就业部门,落实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政府安排的社会公益岗位,10%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政府行政、事业机关和社会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问题。做好各类企业、个体私营业业主雇用残疾人岗位的征集,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政策。
(2)对符合规范要求,且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要按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给予一次性或分年度奖励。
(3)各地要协调地税部门征好、用好、管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面完成今年的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
(4)对“十二五”扶持的残疾人就业基地进行全面验收,按企业运行情况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定是否再扶持。每个旗县新扶持发展一个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在职人数需达到35%及以上。全盟扶持70个自主创业个人,盟旗县市(区)两级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一次性创业扶持。创业者应有相关营业执照、经营(生产)许可、相关手续等复印件。扶持额度每人3000元,旗县市(区)残联应给予相同资金的配套扶持。
(5)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贷款贴息。各地残联要精准识别贷款和使用情况,申请贴息应符合要求的配套手续,否则不予贴息。盟旗两级各承担贴息的50%。
(6)要协调就业部门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全年完成500人的培训任务。对符合培训要求、且当地就业部门认可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就业培训,按照培训实名制给予人均500元的补助。在培训内容上,各地要广开思路,创新方法,选择易就业和新兴产业(如网商、微商等)进行培训。申请培训补助的,不得重复上报以往已经培训过的人员名单。盟残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今年就残疾人创业、就业进行集中培训150名,各地要认真组织残疾人学员参加。视学员组织情况,评价各地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3.完成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各地要协调当地农牧局、教科局、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开展适用技术培训,真正使残疾人学到技术,用于生产实践。对达到要求的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按照受训人数实名制予以人均200元经费补助,用于残疾人参加培训的交通、食宿等补助。上报补助申请时要有培训通知、受训人员名单、残疾人证号、联系电话、同时要有培训内课件,有农牧局、教科局、扶贫办的相关证明、签章和培训报道册等。
4.认真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1)会同扶贫部门,认真落实全盟《2013-2017年锡林郭勒盟扶贫开发规划方案》要求。按照国家“精准脱贫”要求,加大贫困残疾人户精准识别选着、生产项目精准安排、扶持资金精准使用、帮扶人员适时到位,档案建立精准无误。扶持贫困残疾人2122人。
(2)对残联扶持的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依据全盟扶贫工作总体部署,自治区级贫困人口今年底全部脱贫,国贫旗2019年底全部脱贫的要求,对残联扶持过的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依据是否符合盟残联的统一要求,基地应有注册法人、有基础设施、有生产(经营)内容、有章程或规章制度、有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记录、有残疾人入股协议、有利润分红记录等双方认可的材料。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扶贫基地,要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并必须保障残疾人的分红,否则依法采取措施退还扶持资金。国贫旗县的扶贫基地可依据检查评估和实际运行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扶持;其他旗县市的扶贫基地不再进行资金扶持,但对有残疾人在基地就业的,可视就业残疾人的比例情况确定是否给予资金扶持。
5.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全面完成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涉及农牧民住房建设项目的资金要优先捆绑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生产项目上,确保贫困残疾人住房改造质量和生产基础配套。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倾斜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使贫困残疾人居有其屋。
6.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
(1)各地要协调民政部门,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精准识别,把真正的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认真执行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盟行署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工作部署,采取个人申报、嘎查村(居委)初审、张榜公示、苏木乡镇(办事处)再审、旗县残联和民政把关的程序,严格做好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
(3)协调卫生、社保部门做好医保(新农合)、城乡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动员更多的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障,提高社会保障对残疾人的覆盖率。
(4)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加入社保、医保(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政府补贴的政策,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保障。
7.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协调推进社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东乌、西乌、阿旗要在今年率先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试点工作,西苏、白旗在今年底实现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其他旗县市(区)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托养、康复、日间照料、家庭护理等服务。
8.每个旗县应统筹建好2个有综合功能和示范作用的残疾人“温馨家园”,全面开展服务工作。对已扶持的温馨家园进行检查验收。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残疾人维权
1.推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成果的转化应用,根据自治区残工委内残工委[2016]3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年内对每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至少两次,并于9月初上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
2.严格办证程序,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的办证质量、办证水平,以及残联的监管能力,切实为全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准确依据。年内盟残联将与有关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发放中的鉴定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特别是对重度残疾鉴定情况进行入户抽查检查,对有问题的的鉴定事件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3.严格按照《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综合示范社区建设指导意见》,每个旗县市(区)建设好残疾人工作综合示范社区,年内验收。
4.加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完善优秀残疾人信息库。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提供保障条件,推动实现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有人担事、有责理事、有阵地干事、有资源办事。进一步调整充实嘎查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面开展培训,做好工作补贴发放。
5.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指导专门协会在推进本类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践中更好地履职尽责,使专门协会真正成为本类别残疾人的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和权益维护者。
6.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嘎查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残协“建家做友”工作。
7.认真梳理和分析2015年开展的“残疾人基本状况和社会服务需求入户调查”数据,动态管理和应用数据,为当地政府决策残疾人事业提供依据。
8.结合 “十个全覆盖”工程,推动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行动,重点推进重度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时录入数据库,有国家项目的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改造、完善档案。促进医院、学校、公共服务机构、社区、公共交通等的无障碍改造,推进食品药品、公共服务网站等无障碍建设,推进“十三五”时期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监管工作,按时录入数据库,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补尽补。
9.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做好县、苏木乡(镇、办事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依法按程序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发挥残联在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提名推荐中的协商推荐作用,力争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中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人工作者的比例。
10.建好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办事处)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加强司法援助。认真开展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拓宽残疾人反映诉求渠道,千方百计解决残疾人信访的合理诉求。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和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推动及时解决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事(案)件。
11、全盟做好蓝旗国家级监测点的监测工作,提供完整的监测数据。
12、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助残志愿者协会等的带动作用,壮大助残社会组织力量,开展社会志愿助残活动,推进助残公益慈善事业。
五、不断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1.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及自强不息、扶残助残典型事迹和重大活动。每地每年向各级媒体投稿不少于12篇,向各级残联传递信息不少于12条。
2.推动文体服务工作重心下移,鼓励城乡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以社区残疾人文化活动站点建设为主,推动各级公共场所配套设立适合残疾人活动的文体娱乐场地和设施、完善公共图书馆盲文阅览室建设。每地在现有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完成2~3个中心社区文化活动站点建设任务。
3.培养手工、美术、制作、雕刻、书法、绘画、摄影、文艺、体育等各类残疾人人才,建档立卡,积极组队参加盟内外演出评比活动。大力推进体育健身工作,发挥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的作用,力争使残疾人参与大众健身活动人数达到15%以上。
4.开展残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创作、演出、各种展览展示、文化志愿助残等各项活动。
5.拟定7月份举办全盟残疾人运动会和全盟第三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各地积极组织、选拔、筛选、训练参赛运动员和文艺人才。将参赛的文艺节目DVD光碟提前半月报送盟残联审核。
6.承办内蒙古-北京特奥马术融合训练。
六、做好募捐扶残助残款物工作
1.认真做好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就业技能和能力提升“正保远程网络学习卡”对象选择和发放、学习工作,各地要选好符合要求条件的残疾人学员和残疾人工作者,真正把技能学习和能力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2.调查了解残疾人的需求,争取上级基金会的支持,做好助残工作。各地在4月15日前上报轮椅及助听器需求数量和残疾人名单。
3.各地残联要主动协调社会各界及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积极为残疾人募捐款物,做好扶残助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