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决算收入情况的总体说明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收入总决算为1255.23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1062.28万元,上级残联拨款30.05万元,上年结转162.9万元,主要用于残联及其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残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各类项目支出。
二、2014年决算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4年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预算总支出为125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9万元,项目支出470.54万元,
三、2014年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062.28万元。
(二)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2014年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976.63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9.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行政日常公用),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基本户支出19. 1万元(用于精神病防治及免费住院和服药),结转下年278.6万元(项目未完成正在实施中)。
(三)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255.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残联及所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行政成本性支出506.09万元(含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项目支出470.5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4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7.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1.9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0.58万元(共接待8批次,90人次)。
锡盟残联关于2015年度经费及
专项资金预算的说明
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批准成立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各类残疾人统一组织,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内政发〔2012〕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2号)、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锡党发〔2009〕6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的精神要求,按照中国残联、自治区残联和盟行署的总体安排,为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的目标,为了把我盟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做好,推进全盟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锡盟残联2015年度经费计划安排如下:
2015年申请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501.3万元。各项安排预算支出说明如下:
一、经费支出需401.2万元
残联系统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需366.14万元(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需35.05万元
二、教育、就业、扶贫工作需554.1万元
(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2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为全盟4500名城镇的和7000名农村牧区的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自治区每人每年标准为城镇600元,农村牧区360元,并补贴50%,盟级配套30%。在此基础上,人均增加100元,由盟级财政负担(2014年初,张院忠盟长主持的研究全盟民生工作的会议上确定,已于2014年开始执行)。盟级财政应配套271.6万元。
(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2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对13000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盟级应承担20%为130万元。
(三)依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2015年改造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550户,每户配套2500元,需盟级配套资金137.5万元。此项目亦可与农牧区住房建设、生态移民、扶贫开发等涉及住房的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并在文件中明确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任务。
(四)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2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对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给予补贴,需盟级资金15万元。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需192万元
(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6号)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锡党发〔2009〕6号)要求,按覆盖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我盟人口103万人,按照《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应落实康复经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事业补助和残疾人康复补助。
(六)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2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需要盟级每年投入50万元,主要用于聋儿、智障、自闭、视力、肢体、脑瘫、言语残疾儿童的抢救性配套康复补助。该项目是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共同配套实施的项目。
(七)建立24所示范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所需经费24万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康办〔2012〕8号)中《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要求,每个旗县市区建立2所示范性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八)精神病防治康复需经费15万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康办〔2012〕8号)中《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中央经费按所辖人口每人0.15元给予补贴,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要分别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15元投入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摸底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以及对精神病康复机构的补助和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费用补助。
四、组联与维权工作需224万元
(九)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2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2015年任务600户。盟级每户补助1000元,2015年需安排资金60万元。
(十)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60万元,依据自治区残工委、残联统计局、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内残工委发﹝2014﹞3号)。
(十一)按自治区要求,建设自治区级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点2个,每个需投入经费2万元,计4万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3﹞145号)。
(十二)依据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09〕1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1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五年投资500万元,用于全盟嘎查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每年需盟级投入资金100万元,其余由地方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安排。
五、宣文工作需130万元
(十三)依据国家残联安排及自治区统一要求,2015年组队参加全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并为自治区组队参加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选拔运动员,需经费80万元,用于在训练及参加区运动会期间食宿费、运动员教练员误工补贴、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奖励等相关费用。
(十四)已有十年未组织残疾人文艺汇演,依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在2015年组织全盟残疾人开展文艺活动,需经费50万元。
六、基础设施建设需1000万元
(十五)依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锡署发〔2012〕135号)、《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事业十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57号),建设盟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这项工作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十二五计划,在资金上国家和自治区要给予配套扶持。我盟现在残联的基础设施,从功能设置和工作需要上,已不能适应上级要求和残疾人事业及残疾人工作需求,故经行署和盟发改委批准,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4000平米,计划投资7200万元,其中国家补贴1200万元,自治区补贴1000万元,拍卖现有设施4000万元,需盟财政安排建设配套资金1000万元。可在自治区确定项目落实到我盟后,再做资金安排。
锡盟残联
2014年11月26日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万元。残联2015年度无新购置车辆。发生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自治区内跨盟市(县、区)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各盟市残联来人来访、业务指导、检查工作等公务往来接待费用和所属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1月26日
P020150810541505345352.xls